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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建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9    作者:     来源:太阳集团tyc5997     点击: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粤教财函【2017】39号)文件通知,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机制进行改革完善,资金来源、管理方式都有相应变化。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教学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建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项目库。项目库建立后,立项项目原则上将直接从其中遴选。现将建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引

1.明确体现公司“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基本定位;

2.凸显公司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的人才培养特色;

3.结合学科优势,对接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行业需求;

4.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的发展要点,提升学院整体发展水平;

5.对接更名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学位点合格评估的要求。

二、项目范围及重点

1.涵盖国家和省级重点团队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

2.体现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强化在公司产品改革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方面成果。

三、基本原则

1.项目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具有良好的研究与发展前景;

2.项目具备较强的创新性,鼓励跨单位、跨学科、校企与产教融合研究;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只能主持申报1项;

3.已列入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与程序

1.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各二级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并提交二级单位审核;

2.提交学校。二级单位经过对项目审核后进行排序,并于3月15日(周三)15:00前向发展规划处(行政楼105)提交附件1—4纸质材料1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单位名+中央支持地方专项”发送至fzghc@gpnu.edu.cn。

3.学校评审。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协同校内有关部处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入库项目名单。

联系人:万老师,电 话:38256005